党委巡察组
党委巡察组主要职责及人员
发布时间: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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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组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承担校内巡察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委巡察组由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成员组成。党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一次授权,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由学校党委授权、任职。党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党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一)按照学校巡察工作要求,深入被巡察单位,执行巡察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发现的问题,应当形成底稿,以备核对核查;

(二)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请示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当形成问题线索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

(三)巡察结束后,分析汇总巡察情况,撰写巡察报告,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巡察反馈意见;

(四)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巡察情况,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书记专题会通过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五)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向巡察办移交巡察相关材料;

(六)完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   名
职   务 办公地点
谭银花 党委巡察组组长 行政办公北楼228
陈泽军 党委巡察组组长 行政办公北楼230
袁新胜 党委巡察组组长 行政办公北楼232
李高南 党委巡察组职员 君武楼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