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指导校内巡察工作。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巡察工作部署,落实学校党委有关决策要求,统筹推进学校巡察工作; (二)研究确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审定巡察组组成人选; (四)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 (五)向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六)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 (七)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