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巡察组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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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党委巡察组合署。机构简称“党委巡察办、巡察组”。党委巡察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专职巡察员3名。

党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向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拟订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经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巡察制度建设工作;

(四)负责督查督办巡察整改和巡察移交事项;

(五)负责做好学校巡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六)组织或参与学校专项检查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